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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玛莎拉蒂酒驾”论教唆车主肇事逃逸责任
已被浏览:140次    更新日期:2019-08-16 10:58:58    来源:光谷律师事务所

从“玛莎拉蒂酒驾”论教唆车主肇事逃逸责任

近来,玛莎拉蒂酒驾一案登上了热搜。玛莎拉蒂追尾宝马,致宝马轿车燃烧、车内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驾驶座的人曾称期间想停止,后座的人说快走。在玛莎拉蒂酒驾一案中,教唆车主逃逸的行为恶劣。也许当场及时的叫救护车,就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简称《解释》)在第5条第2款中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即教唆逃逸的行为应论作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来处罚。不难看出,《解释》旨在将此种情形下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犯罪化。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为此,在这里提醒大家:酒驾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要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出了事情,伤心的永远都是受害者家属和自己的家人。


律所简介

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检索名称并审查备案、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武汉市司法局直接领导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光谷律所地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东湖高新区”,别称“中国·光谷”。光谷律所取名来自于“中国·光谷”,光谷律所是湖北律师服务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领域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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